青少年法院
青少年法院专注于审理两种涉及18岁以下儿童(未成年人)的不同类型的案件。 青少年抚养权事宜涉及未成年人虐待和/或忽视的案件,而青少年犯罪事宜涉及未成年人违反刑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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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与法律
涉及儿童的案件类型众多,而非仅是青少年抚养权和青少年犯罪案件。该网站的家庭法部分处理儿童监护权和儿童抚养权案件。
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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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此处了解到以下内容:
本网站提供有关Alameda县加州高等法院青少年犯罪分院的信息。
您可以获得以下相关信息:
- 青少年犯罪法院程序及诉讼
- 帮助未成年人的专属法院(未满18岁的儿童)
- 案件处置前后为未成年人提供的计划
- 面临风险的未成年人可使用的社区资源
您可以在这里进行以下事项:
- 查看犯罪案件法院流程图。
- 其他可用于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资源链接。
您不能在这里进行的事项:
- 获得法律意见
- 填写文件或以电子方式向青少年犯罪法院提交文件
本节包含以下相关信息:
- 我们是谁
- 犯罪法院的目的
- 谁会在犯罪法院出庭
1.什么是青少年犯罪法院?
青少年犯罪法院是Alameda县加州高等法院的一个分院,由州政府赋予其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责任。从《福利与机构法》第602节开始,对本法院法律诉讼进行了描述。
2.青少年犯罪法院的目的是什么?
青少年犯罪法院的目的已由州立法机关在 《福利与机构法》第202节中进行了定义。立法机关在本法条款中规定,由犯罪法院采取的行动必须为公众和与法院联系的未成年人提供保护和安全。本院法官应在保障公共安全、纠正对受害人伤害的重要性以及未成年人的最大权益之间取得平衡。一旦法官做出决定,法院将介入并管控该未成年人的未来生活。作出该未成年人即将接受的照顾、治疗和指引的类型的决定时,必须考虑到其最大权益,让他/她对自身的行为负责,并与具体犯罪情节相适应。该指引可能包括与康复相一致的惩罚措施,以帮助该未成年人成为其家庭和社区中守法且有益的一员。
3.谁会在青少年犯罪法院出庭?
在犯罪法院出庭的未成年人通常是指在其犯有法律定义的罪行时未满18岁的人士。近年来,该法律已修改为规定犯有某些严重罪行的年满14岁人士可在成人刑事法院受到起诉,而非在犯罪法院受到起诉。
本节包含以下相关信息:
- 司法官员和工作人员
- 地区检察官
- 未成年人/父母的律师
- 口译员
- 青少年缓刑监督官
- 父母或监护人
- 参与诉讼程序并获得记录的公众
青少年犯罪案件涉及哪些法院工作人员?
法庭工作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 法警,在诉讼期间维持法庭秩序
- 法庭书记员,负责准备一份当庭发生事件的书面总结,并维护纸质文件
- 法院记录员,逐字记录法庭上所陈述的内容
谁是青少年犯罪案件的起诉方?
在犯罪法院,地区检察官及其副检察官代表加州人民。检察官针对被指控犯有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提出诉讼。
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犯罪部门:
2500 Fairmont Drive, 3rd Floor, San Leandro, California 94578
电话号码:(510) 667-4470。
谁代表未成年人及其家人?
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有权委托律师代理。如果未成年人负担不起律师费用,法院将指派一名律师。在Alameda县,通常指派公设辩护人办公室代表未成年人。如果公设辩护人因利益冲突(例如,多名未成年人因同一事件被指控犯有罪行)而无法代表该未成年人,则将指派一名私人律师。如果法院在任何时候确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有能力支付律师费,法院可以命令其父母支付律师费。公设辩护人办公室的犯罪部门位于青少年司法中心,地址为2500 Fairmont Drive, San Leandro 94578。
青少年犯罪法院能安排口译员吗?
法律要求法院为不讲英语或听力受损的未成年人安排口译员。应尽快通知法院是否需要口译员。
青少年缓刑监督官的职责是什么?
青少年缓刑监督官在犯罪法院中担任许多职责。当执法人员拘留一名未成年人时,由缓刑监督官员决定该未成年人是否应被释放。根据警方报告或犯罪报告,缓刑监督官还对是否向法庭呈交犯罪指控(称为起诉)提出建议。
缓刑监督官将出席所有听审,以根据法院要求协助法院提供相关案件的信息。如果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缓刑监督官必须准备一份针对该未成年人的社会调研,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照顾、治疗和指引的建议。
缓刑监督官会监督所有接受缓刑监督的未成年人,无论其身处家中、团体家庭、辅育院还是其他拘留机构中。缓刑监督部门还经营和管理所有当地未成年人拘留机构。作为此职责的一部分,Alameda县青少年缓刑监督部制定了许多计划,为其看管下的未成年人的照顾、治疗和指引提供帮助。
青少年缓刑监督部位于San Leandro的Juvenile Hall, 2500 Fairmont Drive。青少年缓刑监督部的通用电话是 (510) 667-4970。您可以通过电话查找其他信息,包括被指派监督某位未成年人的缓刑监督官的姓名。 如需了解有关Alameda县缓刑监督部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父母或监护人是否参加青少年犯罪法院听审?
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参加青少年犯罪法院听审。法院可以适当方式确保父母或监护人出席。然而,如果法官认为父母/监护人缺席符合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或者父母或监护人出庭有重大困难并经与法院协商后,父母可能会被免于出席部分或全部法院听审。
公众是否可以参加青少年犯罪听审和获取未成年人的法院记录?
一般来说,公众不能出席青少年听审。但是,如果当事人在特定案件中有直接且正当权益,法院可破例允许其参加。如果未成年人在犯罪法院被指控犯有某项严重重罪,则可以允许公众进入法庭。请参阅《福利与机构法》(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 WIC) 第707(b)条规定,了解更多具体信息。
尽管在上述情况下法律确实允许公众出席,但如果出于合理可能的原因,公众和媒体的出席会妨碍未成年人接受公平公正审判,该未成年人可能会要求不允许公众和媒体出席。受害者也可要求在作证时将公众和媒体排除在外,特别是如果该人士是性犯罪受害者且未满16岁时。另一方面,证人可以请求允许个人在证人作证期间参加听审以提供支持。
关于获取未成年人法院记录的法律严格列出了有权查看某些文件的人士。其他未在列表中具体指明的人士可以请求查看记录;但必须提交一份申请,表明该请求对公众的益处大于对未成年人、受害者、证人或广大公众造成的伤害。对于某些严重的重罪,如果未成年人年满14岁,警方可能会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
本节包含以下相关信息:
- 犯罪法院如何审理未成年人
- 各种诉讼类型
- 在未成年人的照顾、治疗和指引方面,法院可采用哪些处置方式
- 犯罪法院与成人刑事法院有何不同
- 未成年人可被视为成年人的情况
1.司法体系如何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
以下是犯罪体系审理未成年人的诉讼流程图。您将看到几个判定点以及在这些判定点上可用的选项。
2.如何启动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
当警官联系其认为犯罪的未成年人时,警官可以根据其认为最符合该未成年人和社区最佳利益的方式来选择如何处置该未成年人:
- 在警局或青少年拘留所接案单位进行现场惩戒后予以释放。
- 将未成年人带至社区计划或收容受虐待和被忽视儿童的儿童避难所
- 发出传票并让未成年人或其父母签署承诺,承诺其会与青少年拘留所的缓刑监督官见面
- 将未成年人带至青少年拘留所接案单位
3.接案与调查
如果该未成年人已被带至青少年拘留所接案单位,则指派的缓刑监督官必须调查未成年人与警官接触的情况和事实。除强制转介以提交正式指控外,缓刑监督官还有几个可用选项以决定对未成年人采取何种措施。缓刑监督官可以:
- 在接案时解决问题——释放和惩戒。如果缓刑监督官决定,除惩戒该未成年人或将其转介给社区其他机构和计划外,不采取进一步行动,说明缓刑监督官已对该事件和未成年人的几个相关因素,以及对该未成年人来说,犯罪体系是否是适当的解决方案进行了考虑。
- 将该未成年人置于非正式监管之下。接案时的另一个选项是将该未成年人置于非正式缓刑监督状态。在与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达成协议后,缓刑监督官可以对未成年人的活动设定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上学、参与社区计划以帮助改善态度、行为和关系、限制社交活动和咨询。非正式缓刑监督期通常为6个月。如果在该期限结束时未成年人已成功达到所有要求,则结束非正式缓刑监督期。如果未成年人在6个月内未成功达到要求,缓刑监督官可进一步提交起诉书。
- 就此案提交正式指控。最终选项是提出正式指控,称为“起诉书”。此案被呈至地区检察官办公室,以向法院提交起诉书。
4.未成年人为何会被拘留在青少年中心?
在考虑采取哪项措施时,缓刑监督官还必须决定是释放该未成年人还是将其留在青少年中心。除下列一种或多种原因外,法律规定缓刑监督官应立即将未成年人交由其父母、监护人或负责任的亲属进行监护:
- 该未成年人身边没有愿意照顾或看管他的父母、监护人或负责任的成年人
- 该未成年人无家可归或无支持资源
- 该未成年人的家庭不适合居住,其会受到忽视或虐待
- 继续监管对于保护该未成年人或保护他人或财产是必要的
- 该未成年人会逃跑
- 该未成年人违反了青少年法庭的命令
- 该未成年人对公众造成身体伤害危险
即使在缓刑监督官决定将此案呈交地区检察官的情况下,缓刑监督官仍可以选择释放或拘留该未成年人。如果缓刑监督官决定将未成年人释放进行居家看管,则该未成年人和父母、监护人或负责任的成年人必须签署书面承诺,并遵守任何释放条件。这些条件与非正式监管的条件类似,但可能更具限制性。家庭监管协议可允许缓刑监督官探访、搜查未成年人的家和卧室,以及没收财产作为案件证据。
如果决定不进行释放,该未成年人的拘留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不包括法院休庭日(周末和节假日)。但是,如果已向犯罪法院提交起诉书或已向成人法院提出指控(控告),则该未成年人可能会被拘留更长时间。
5.什么是青少年犯罪起诉书?
如前所述,如果缓刑监督官确定应对未成年人提出指控,则会向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后者提出正式指控。起诉书是一份文件,通常包含未成年人的姓名、年龄和地址、所违反的法规条款、是否为重罪或轻罪指控、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和地址、事实简短陈述以及未成年人是否被拘留或已被释放。
如果未成年人被拘留,则必须在拘留后48小时内提交起诉书。
6.什么是拘留听审?
一旦提交起诉书,则必须举行关于是否应将未成年人带离家庭的听审。对于那些已被拘留的未成年人,听审通常安排在起诉书提交后的下一个开庭日。
听审程序开始时,法院会告知该未成年人其被拘留的原因、犯罪法院诉讼的性质和结果以及律师代理权利。如果该未成年人尚未聘请律师,无论其是否有能力支付律师费用,法院都会指派一名律师。如果后来确认其父母有能力聘请律师,则可能会要求其父母向该县偿还律师代理费用。
未成年人有权以多种方式对拘留理由提出异议。未成年人可以向准备证据以支持最初拘留决定的人士,以及在拘留听审期间提供信息的人士提出问询。未成年人也可以传唤证人并提供他/她自己的相关证据。仅出于本次听审的目的,法院必须假定起诉书的指控是真实的。
法院必须考虑最适合该未成年人的安置,这可能意味着该未成年人或者被居家监管,或者被安置在青少年中心。如果法院决定将该未成年人带离家庭,该决定必须基于以下理由:
- 该未成年人违反了之前的法院命令
- 该未成年人从拘留机构逃逸
- 若该未成年人被释放,会逃跑
- 该未成年人需要受到保护,因为其家庭环境不安全,该未成年人成瘾或有成瘾风险,该未成年人精神或身体受损,以及涉嫌犯罪情况应予以拘留。
- 出于保护他人和财产的需要。
- 未成年人或其律师可以请求重新听审。如果申请的理由是提供有关拘留原因的新证据,则允许重新听审。
7.什么是管辖权听审?
如果未成年人已被拘留,则必须在拘留听审后15个开庭日内安排对指控罪行的听审;如果未成年人被释放,则必须在拘留听审后30个日历日内安排听审,除非因免除此要求而获得延期。听审可以延续;但是,请求延续的一方必须提供延续的充分理由。一般来说,不鼓励延续,如果允许,下一次听审日期将在短时间内确定。在做出此决定时,法官考虑到未成年人和其父母需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准备他们的观点陈述。
在管辖权听审开始时,法官可能会阅读起诉书的内容并进行解释。法官将再次说明听审的性质、程序和可能的结果。父母或监护人会被告知,如果未成年人被命令这样做,他们可能需要负责支付任何赔偿和罚款。法官随后会询问未成年人是否承认或否认指控的真实性。
未成年人可以决定不对所涉嫌的指控提出异议。如果决定这样做,则未成年人将对指控提出抗辩,这被称为承认指控的真实性。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必须确定未成年人是否完全理解指控的性质以及如果他/她承认指控,会产生的后果。
如果未成年人否认指控,则未成年人可以对地区检察官认定为证据的事实提出异议。与拘留听审一样,地区检察官将提供证据支持他/她的案件,未成年人可以通过他/她的律师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可以出示自己的证人和证据,并在法庭就案件进行辩论。与成人法院一样,未成年人有权保持沉默。
法官判定起诉书中的指控是否属实。陪审团审判不是犯罪体系的一部分。如果指控属实(有效),法院将举行听审,以确定针对未成年人的照顾、治疗和指引所应采取的适当行动。如果法官确定指控不属实,则驳回起诉。
8. 什么是处置听审?
如果指控成立,则可以立即举行听审。或者,如果未成年人被拘留,听审可能会设置为10天内,或者从提交起诉书起30天内举行,除非协议同意延期。
在处置听审中,法官针对未成年人的照顾、治疗和指引,包括惩罚,确定应采取的适当处置或行动。在听审之前,缓刑监督官必须为法院准备一份关于该未成年人的社会调研。这项社会调研将涵盖任何适于该处置的信息,包括家庭和学校历史、以往犯罪史、受害者的陈述和意见。在处置听审之前,必须向所有相关人员提供此社会历史调查。
在听审中,会就适当处置提供证据。社会调研及任何其他相关信息由地区检察官提供,或由未成年人通过其律师提供,以帮助法官做出适当的决定。受害人也可以在听审上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
在决定需采取的法律行动时,法官必须考虑:
- 社区安全和保护
- 纠正受害者的伤害的重要性
- 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
在提交所有证据和信息后,法院可以选择:
- 如果法官认为出于公正和未成年人福利的需要,应驳回案件,或认为未成年人不需要治疗或康复,则会搁置管辖权听审的调查结果并驳回案件。
- 将未成年人置于缓刑监督部的6个月非正式监管下
- 使未成年人成为法院的受监护人,允许法院代替父母作为对未成年人的照顾、治疗和指引的决策者。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可以完全监管该未成年人或限制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控制权。
如果未成年人成为法院的受监护人,法官可选择以下处置方式(按严厉程度列出):
- 在无缓刑监督官监管的情况下对未成年人进行缓刑监督教育
- 将未成年人送回家进行带监管的缓刑监督
- 将未成年人安置于亲属家中并在监管下进行缓刑监督
- 将未成年人安置在寄养家庭、持照的团体家庭或私人机构中
- 将未成年人送往当地拘留所、辅育院或县新兵训练营
- 将未成年人送往加州青年管理局
如果将未成年人从家中带走并安置在亲属家庭、寄养家庭或团体家庭,则该安置不被视为一种惩罚,并要求为未成年人的未来制定个案计划,并需要对安置进行定期审查。如果该未成年人被安置在安保机构中,法官必须指明最长拘留时间。如果法官将未成年人送交加州青年管理局,则法官已确定基于该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其可从青少年管理局提供的缓刑监督教育管教或其他计划中受益。
如果未成年人接受缓刑监督,法官可以对该未成年人设定某些条款和条件。这些条件可以是限制性的,也可以要求该未成年人放弃某些宪法权利,只要这些要求合理且能满足未成年人的需要。该未成年人可被命令:
- 上学,不得无故缺勤
- 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起参与辅导
- 晚上在规定时间回家
- 遵守所有法律
- 进行药物和酒精检测
- 开展社区服务
- 无偿参加工作计划
- 限制其可接触的人士
- 暂停或限制驾驶权
- 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或支付罚款
- 在无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搜查
在未成年人被责令赔偿或罚款的情况下,假定对未成年人有共同或唯一合法和身体监护和控制权的人士与该未成年人共同承担赔偿和罚款责任。
9.处置听审后会发生什么?
在案件结案后,可能会为未成年人安排其他几个诉讼程序。
- 上诉:
如果该未成年人对诉讼结果感到不满或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该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其律师将案件上诉到上诉法院。如果未成年人希望继续进行诉讼,上诉通知必须在下达命令或处置听审日期后的60天内提交。地区检察官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对裁决提出上诉。 - 请求撤销法院命令:
未成年人也可以请求法院修改或撤销命令。此请求必须基于情况的变化或新的证据。 - 更严格的处置
如果未成年人未能成功履行所命令的处置,则该未成年人可能会被送回法院,并可能要求进行更严格的处置。这通常发生在该未成年人未遵守缓刑监督条款和条件时。 - 要求封存青少年法院记录:
未成年人可以请求法院封存其的青少年法院记录。可在事件发生5年后或此人年满18岁后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在某些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或缓刑监督官可以请求法院封存逮捕记录、法院档案、缓刑监督记录,并增加任何其他可能有案件记录的机构的记录。
该请求必须向缓刑监督部提出。缓刑监督官确定此人士是否有资格向法院起诉,准备并提交起诉书,准备法院报告,就此事项安排听审并通知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法官将审查起诉书和报告,然后根据具体因素,包括指控类型、未成年人是否已完成处置和康复,以及是否有任何基于事件的未决民事诉讼,作出裁决。
10.青少年犯罪法院与成人刑事法院有何不同?
为正确阐明诉讼程序,下表概述了犯罪法院与成人刑事法院的不同之处。
刑事法院 | 犯罪法院 | |
---|---|---|
诉讼程序的一般目的 | 确定有罪或无罪。 惩治有罪者,保护社会。 |
确定起诉书中指控的真实性。宣布未成年人为受监护人的命令并不构成对犯罪的定罪。 维护和促进该未成年人的福利。 实行与康复相一致的惩罚和问责制。 |
作为诉讼主体的人士 | 被告 | 未成年人 |
启动诉讼程序的文件 | 控告 | 起诉书 |
首次听审 | 传讯(针对被羁押或未羁押的被告) | 拘留听审(针对在押未成年人);未在押人员的首次初步听审。 |
保释 | 可能适用 | 不适用 |
控辩交易 | 通常已完成 | 通常已完成 |
事实调查 | 审判 | 管辖权听审 |
陪审团审判权 | 在很多情况下是的 | 否 |
指派律师的权利 | 是的,适用于贫困的被告 | 是的,适用于贫困或父母拒绝付款的未成年人 |
判断 | 有罪或无罪判决 | 指控有效或无效 |
结果 | 宣判 | 处置 |
监禁 | 几项用于康复的资源 | 更多用于康复的资源 |
在非安全或家庭拘留中的时间额度 | 能 | 能 |
11.未成年人何时被视为成年人?
上述流程大致概括了犯罪法院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审理。但是,该体系如何对待被指控犯罪的未成年人有两个重大例外。在这两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都不会在犯罪体系进行审理,而是被送到成人法院。
•2000年的
直接提交,州立法机构和加州选民改变了体系审理某些未成年人的方式。在接案和筛选后,缓刑监督官员调查被指控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情况并将案件提交备案,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可以选择直接向成人刑事法院提出指控。
检察官在此决定中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该未成年人是否:
- 之前曾因重罪被宣布为法院的受监护人
- 犯罪时年满14岁
- 有以往案底,在新案件发生时至少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
- 当前指控是:
- 一级谋杀
- 蓄意谋杀未遂
- 加重的绑架罪,刑罚为终身监禁
- 某些涉及未成年人开枪的严重重罪
- 某些强迫性犯罪
如果案件在成人法院提起,则未成年人须遵守成人的所有法规、程序和权利。这将包括如果一名成年人被判犯有同样罪行应受到的一系列后果。但是,在案件结束时,法官可以决定对该未成年人进行青少年处置,如果这种处置最有利于司法公正,并且对该未成年人判刑能保护社区。
•适合度听审
在拘留听审之后和管辖权听审之前,地区检察官可以要求举行听审,以确定该未成年人是否适合在犯罪法院审理。解决此问题的请求基于指控的严重性和犯罪时未成年人的年龄。
缓刑监督官必须调查并向法院提供一份关于未成年人行为模式和社会历史的报告,在确定未成年人是否会对犯罪体系中提供的照顾、治疗和计划作出积极反应时,将该报告作为应考虑的因素。缓刑监督官还必须就该未成年人的适合度状况向法院提出建议。此报告还必须向案件的所有相关方展示。
在听审中,法官必须考虑缓刑监督报告以及任何地区检察官和未成年人律师提供的其他证据或信息。然后,法院必须根据未成年人是否会对犯罪体系中提供的照顾、治疗和计划做出积极反应来做出决定。在做出这一决定时,法院必须考虑以下标准:
- 犯罪复杂程度
-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在犯罪法院的管辖权结束前得到改过自新
- 未成年人以往的犯罪记录
- 未成年人先前的尝试康复结果
- 当前指控的情节和严重性
如果法官认为未成年人适合犯罪法院,则将进入管辖权听审程序。如果法官认为未成年人不适合犯罪法院,法院将驳回起诉并将未成年人遣回成人法院。地区检察官将在成人刑事法院提起诉讼,开始诉讼程序。然后,该未成年人将受到成人刑事法院的所有法规、程序和权利的约束。该未成年人也可能会受到与成年人同罪的相同刑罚。在某些情况下,该未成年人可能有资格在加州青年管理局服刑。
• 可以停止适合度听审的命令吗?
不得对适合度听审发出的命令提出上诉。如需上诉审查,当事方必须请求令状以阻止该程序继续进行。如需启动令状程序,未成年人必须在其第一次出庭后20天内提交令状起诉。地区检察官也可以申请令状来质疑法官关于未成年人适合度的裁决。
如何确定我是否有资格获得免费法律服务?
国家法律服务公司 (National Legal Services Corporation)(例如,法律援助协会和法律服务基金会)可为符合资格的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被指控犯罪但负担不起律师费用的人士可以向公设辩护人办公室请求或申请免费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资格,您可以在首次出庭时请求转介至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联络Alameda县公设辩护人办公室:县南部地区请致电 (510) 670-5086或县北部地区请致电 (510) 268-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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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实用链接
Unless authorized by statue, persons must petition the court to inspect a Juvenile Record. The Juvenile Court limits access to juvenile court records in accordance with California Rule of Court 5.552, and Welfare and Institution Code section 827. Juvenile court records may not be obtained or inspected by civil or criminal subpoena. Therefore, no information can be released over the telephone because photo identification cannot be verified, and this would include acknowledging that a juvenile case matter or file is on record.
If you are not authorized by Welfare and Institutions Code sections 828 and California Rule of Court 5.552, you must Petition the Presiding Judge of the Juvenile Court for access to police reports.
The required forms are: Petition to Obtain Report of Law Enforcement Agency (JV-575) and Notice to Child and Parent/Guardian re: Release of Juvenile Police Records and Objection (JV-580).
Fill out form JV-575, Petition to Obtain Report of Law Enforcement Agency. Print legibly and complete all relevant fields of the form. Indicate the name of the police department from whom you are requesting the report and the report number. Describe in detail the reason why you believe the records exist, how you intend to use them and why the records are relevant to your intended purpose.
Submit the original and two copies of forms JV-575, and JV-580 to the court. You may do this in person at the Juvenile Court Clerk’s Office, 2500 Fairmont Drive, Suite 3013, San Leandro CA 94578 on the 3rd Floor of the Juvenile Justice Center. You may mail your request to the address mentioned herewith.
The court will contact you by mail or phone as to the status of your request within ten to twelve weeks. The court may either deny or grant your request or ask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In some cases, the court may set your request for a hearing. If your request is granted, you will receive a certified copy of the order in the mail with instructions. Take the order to the policy agency and a valid identification card with you to obtain your copy of the police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