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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遺囑認證程序

去世時的財產轉讓以及如何規劃您的老年生活

資訊及常見問題

加州為財產轉讓設有「簡易程序」,適用於價值低於一定金額的財產(從$20,000到$150,000不等,取決於具體情況和財產類型)。

什麼是聯權共有?

聯權共有指兩名或多名人士以平等所有權共同擁有財產,以便其中一名共有者去世後,該財產可以轉讓給在世的聯權共有者,而無需經由遺囑認證法庭處理。

聯權共有是否需繳稅?

需要。聯權共有者去世後,該財產將算入其應稅遺產。在將財產歸入聯權共有或終止聯權共有之前,請先諮詢律師。

我如何建立聯權共有?

您必須擁有不動產契據或車輛所有權憑證等列有聯權共有者姓名的書面文件,來表明該財產為聯權共有。

人們會將哪些財產納入聯權共有?

最常見的聯權共有財產是不動產(地產或建築)、銀行帳戶、股票和債券及汽車。

其他共有者去世後,我如何更改不動產的所有權?

您無需前往法庭。但您需要使用:

  • 已故聯權共有者的死亡證明的經認證副本
  • 由「任何知情人士」簽署的宣誓書

您可以使用名為「Affidavit of Death of Joint Tenant」(聯權共有者已故宣誓書)的表單來更改所有權。[請參閱下方宣誓書樣本。]

可能會產生稅務方面的影響。因此,請在記錄宣誓書之前先諮詢律師。

我如何準備宣誓書?

您可以使用此表單樣本。此樣本並非官方表單,但您可以在大多數案件中使用。 

(表單樣本)

聯權共有者已故宣誓書
加州
Alameda縣

本人,即 [宣誓人的姓名], 正式宣誓並聲明:

本人已年滿18歲。隨附的經認證死亡證明副本中所述的逝者即為 [被繼承人的姓名],此人是契據中提及的當事人之一,該契據的標註日期為 [日期],由 [授予人的姓名] 以聯權共有方式授予給 [被繼承人的姓名] 和 [在世聯權共有者的姓名] ,於 [日期] 記入加州Alameda縣官方記錄 [ 例如,第__卷,第__頁] 中,涉及位於加州Alameda縣 [市] 的財產,具體如下:

[提供法律說明]

日期:_________[簽名]____

____[鍵入姓名]______

宣誓人

於 [日期] 在本人面前簽名並宣誓

___[簽名]___

___[鍵入姓名]__ [印章] 加州公證人

如需了解有關該主題的更多法律資訊,請參閱《遺囑認證法》第210至第212款

我如何記錄宣誓書?

請將已故聯權共有者的死亡證明的經認證副本及您的宣誓書提交給不動產所在縣的記錄官辦公室。 我如何處理聯權共有的銀行帳戶?
在大多數情況下,您可以將以下文件提供給銀行,以刪除被繼承人的姓名:

  • 已故聯權共有者的死亡證明的經認證副本,以及
  • 針對支票存款帳戶餘額開具的支票,或
  • 儲蓄帳戶存摺。
我如何處理聯權共有的車輛?

加州國家汽車俱樂部及加州汽車協會 (Automobile Association, AA) 可以幫助您取得補發的所有權證明和登記證。

請將以下文件提交給距離您最近的俱樂部辦公室。您可以在電話簿中找到地址。他们會為您提供臨時所有權證明,並將您的文件提供給機動車輛管理局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DMV),以供其補發證明。

  • 經在世所有者簽署的所有權證明,
  • 登記證,
  • 《煙霧污染控制法》合規證明(如果已故聯權共有者並非在世聯權共有者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子女、孫子女或配偶。)請參閱《車輛法規》第4000.1(d) (2)款,以及
  • 已故聯權共有者的死亡證明的經認證副本。
我如何處理聯權共有的證券?請將以下文件提交或郵寄給金融機構的轉讓代理人:
  • 已故聯權共有者的死亡證明的經認證副本,以及
  • 股票證明的正本(如果已故聯權共有者擁有該文件)。

 可能會產生稅務方面的影響。因此,請先諮詢律師。

如果被繼承人的不動產和動產價值不超過$20,000,那麼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以請求法院「預留」此遺產。相比完整的遺囑認證程序,此方式更加簡便。

如果您希望法院預留遺產,可以根據《遺囑認證法》第6602款請求將被繼承人遺產預留的命令

我在計算遺產價值時是否必須將所有財產算入其中?

您無需算入聯權共有財產、多方持有的帳戶或死亡給付帳戶。但您必須算入被繼承人在任何共同財產中的份額。

誰必須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如果法院預留遺產,則在世的配偶或子女必須償還被繼承人的無擔保債務,但金額不超過遺產減去留置權及宅地或其他免稅財產後的價值。

如果您獲得遺產,您需要在一年中為被繼承人的債務負責,除非債權人在當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可能會產生稅務方面的影響。因此,請先諮詢律師。

如需了解有關該主題的更多法律資訊,請參閱《遺囑認證法》第6600款

您可以收集被繼承人的動產,然後透過聲明將財產分配給繼承人(或遺囑中的指定受益人)。該方法稱作第13100款程序。
該程序設有特定規則:

  • 您不得透過此程序分配不動產(地產或建築)
  • 您可以將此程序用於會自動轉讓給配偶的財產
  • 被繼承人去世後,您必須先等待40天,之後方可收集或分配被繼承人的資產
  • 您必須將書面聲明提供給持有該財產或負責轉讓該財產的人士或機構。

如需了解有關該主題的更多法律資訊,請參閱《遺囑認證法》第13100款

如果去世時沒有立下遺囑,該怎麼辦?

如果被繼承人去世時沒有立下遺囑,唯一有權收集其財產的人士為:

  • 繼承人、
  • 任何繼承人的遺產監管人或監護人、
  • 被繼承人為了繼承人的利益而設立的信託(生前信託)受託人,或
  • 法律所允許的任何其他繼承人。

如果被繼承人去世時立有遺囑,則僅遺囑中的受益人有權收集財產。

 

如需轉讓不動產,請使用加州司法委員會的DE-305表單,即「Affidavit Re: Real Property of Small Value」(宣誓書:小額不動產)(金額不超過$20,000)。填妥此表後,請在公證人面前簽名。您需要在此表中提供該不動產相關目錄、估值和說明。

該程序設有特定規則:
  • 不適用於聯權共有。(請參閱上述聯權共有相關內容。)
  • 任何繼承人或受益人均可使用此表。
  • 不關乎被繼承人動產的價值。
  • 您必須將表單提交給高等法院的書記官。您必須支付費用。(請查看遺囑認證收費表,了解「根據《遺囑認證法》第13200款提交宣誓書」的費用)。
  • 如果被繼承人去世時擁有監護人或監管人,您必須向其郵寄已填妥表單的副本。
  • 當前或過去都不能有遺囑認證程序。

或如果存在尚未處理的遺囑認證程序:

  • 個人代表針對此程序提供書面同意。
  • 距被繼承人去世已過去至少6個月。
  • 已償還被繼承人的所有無擔保債務。

如果您需要財產的可轉讓產權(此所有權不存在有關所有權歸屬的任何瑕疵或合理疑問),請將所提交表單的經認證副本提交給不動產所在縣的縣記錄官。

如需了解有關該主題的更多法律資訊,請參閱《遺囑認證法》第13200款。 

可以。如果您是繼承人或受益人,您可以請求法院作出明確所有權的命令。您可以將此命令用於:

  • 僅轉讓不動產,或
  • 轉讓不動產及動產

您不得將此命令僅用於轉讓動產。如需僅轉讓動產,請使用宣誓書或聲明程序。

您不必算入位於加州外、以聯權共有方式持有、歸入可撤銷生前信託、在死亡給付帳戶中以及根據「配偶財產申請」轉讓給在世配偶的財產或《遺囑認證法》第13151款中所列的其他財產。

存在特定規則:

  • 被繼承人財產的所有繼承人或受益人必須與您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請(在申請上簽名)。
  • 當前或過去都不能有遺囑認證程序。

 或如果存在尚未處理的遺囑認證程序:

  • 個人代表必須針對此程序提供書面同意。
  • 距被繼承人去世必須已過去至少6個月。
  • 必須償還被繼承人的所有無擔保債務。

請填寫DE-310表單,即「Petition to Determine Succession to Real Property」(確定不動產繼承權之申請)。您還可以將此表用於明確動產及不動產的所有權。

請將此表提交給法院書記官。書記官會安排聽證日期。您必須向DE-310第14段所列人士送達聽證通知。必須由未涉及此案件的年滿18歲人士送達通知。請使用DE-120表單證明已提供該通知。請提交此填妥的表單以及DE-310要求的任何其他文件。

您還必須填寫DE-315,即「Order Determining Succession to Real Property」(確定不動產繼承權之命令)(遺產價值不超過$150,000),並在舉行聽證會之前至少5天將其提交至書記官辦公室。

如果法院對申請予以核准,法官將簽署命令,讓書記官存檔,並將符合要求的副本返還給您。

如果您需要下令轉讓給您的不動產的可轉讓產權(此所有權不存在有關所有權歸屬的任何瑕疵或合理疑問),請將所提交命令的經認證副本提交給不動產所在縣的縣記錄官。

如果您收到此程序規定的財產,您需要為被繼承人的債務負責,金額不超過您在被繼承人去世時所獲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

 

配偶財產申請是指在未經完整遺囑認證程序的情況下,將財產轉讓或批准給在世配偶或已登記同居伴侶所有。通常僅需在法庭上舉行一場聽證會即可完成該步驟。如果被繼承人的遺產情況並不複雜,該申請可能解決有關財產產權或所有權的疑問。

誰可以提交配偶財產申請?
  • 在世配偶,或
  • 在世配偶或已登記同居伴侶的遺產代表(若在世配偶目前也已去世),或
  • 在世配偶或已登記同居伴侶的遺產監管人,或
  • 已登記的同居伴侶。
我該如何提交配偶財產申請?
  • 請填寫並提交DE-221表單,表明財產為何屬於或應合法轉讓給在世配偶或已登記同居伴侶,並提供財產說明。
  • 請隨附被繼承人遺囑的副本(若有遺囑)。
  • 請隨附協議的副本(若基於被繼承人和在世配偶達成的書面協議而將該財產描述為共同財產)。

 

是否會舉行法庭聽證會?

會舉行。您提交表單時,書記官會告知您聽證會日期。在聽證會,法官將判決是要批准還是駁回您的申請。

我是否必須在舉行聽證會之前採取任何行動?

是的。在舉行聽證會之前至少15天,您必須向以下人士送達(提供)聽證會通知(郵寄或親自送達):

  • 遺產執行人或管理人(若法庭已針對遺產開啟遺囑認證程序)。
  • 已故配偶的所有繼承人和受益人。
  • 與遺產存在利益關係且尋求特別通知的所有人士(《遺囑認證法》第1250款)。
  • 加州司法部長(若申請書基於已故配偶的遺囑,並且該遺囑涉及慈善遺贈或捐贈,但沒有指定的受託人居住於加州,也沒有指定的受遺贈人、受贈人或受益人)。
我是否需要配偶財產申請令?

需要。您必須填寫DE-226,即「Spousal Property Order」(配偶財產令),並在舉行聽證會之前至少5天將其提交至書記官辦公室。請在此表中附上聽證會日期。

如果法院對申請予以核准,法官將簽署命令,讓書記官存檔,並將符合要求的副本返還給您。

請諮詢律師,以便確認您是否需要為被繼承人的債務負責。

人壽保險賠償金

請找出被繼承人的所有人壽保險單(如有)。您可以從以下途徑取得保險單:

  • 對應的保險公司
  • 信用卡公司(例如信用卡欠款保險公司)
  • 兄弟組織或入會的俱樂部
  • 雇主(團體人壽保險)
  • 軍方

然後:

  • 找出保險單的受益人。
  • 聯絡被繼承人的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
  • 向保險公司提供被繼承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保險單編號以及受益人的姓名。
  • 向保險公司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的經認證副本和索賠表。
  • 請求保險公司提供索賠表證明。
退休金

知曉退休金金額、有資格的受益人以及支付方案。

向公司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的經認證副本和索賠表。

諮詢稅務顧問,以了解您的選項和稅務影響。

部分公司設有人力資源部,可協助雇員及其家庭理解退休金/雇員福利相關情況。

其他公司可能會要求您諮詢銀行或機構受託人、人壽保險公司或商業養老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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